第壹,註重商標的正確使用和管理
1,商標的正確使用和正當宣傳。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註冊商標不規範使用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所有人可能面臨註冊商標被撤銷的風險。
2.企業名稱或地址變更時,要及時申請商標變更。《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所有人變更註冊商標、註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等的。註冊商標使用期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因此,當企業名稱或地址發生變化時,要及時申請商標變更。
3.對即將到期的商標及時申請商標續展。《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忽視了商標的有效性,沒有及時續展,就有可能失去商標。
二、警惕別人的商標權?挑釁?
4.有效應對他人提出的商標爭議申請。在商標申請註冊期間和註冊成功後,《商標法》為第三人提供了救濟渠道。對商標有疑問的,第三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審或者請求無效宣告。面對這些商標爭議申請,商標所有人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商標權。
5.警惕其他方惡意搶註。商標的價值總會在使用過程中不斷增值。這時候就要註意別人的惡意搶註行為了。註意在與自己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相同或易混淆的商標,防止被其他方惡意搶註。如果發現對方惡意搶註行為,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