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代理人可能總是會對商標註冊申請人說“有風險”、“政策風險”甚至“黑暗區”,但說不出可能的風險是什麽,源自何處,小心謹慎地給自己留下壹條後路。這是從時間較短、專業能力偏弱,但尚有責任感的代理人的典型表現。因為他(她)雖不清楚風險有哪些,因知其必然性而不想欺騙客戶。
雖然商標註冊存在著諸多方面的風險因素,但從產生原因上看,我們將其歸納成兩種基本類型:1是不可預測性風險;2是可預測性風險。
不可預測性的風險是指因技術手段局限,因國家商標政策的調整,因法律職責的權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工作疏忽,因計算機意外故障所造成的數據遺失,以及其他的突發意外事件,等等產生的風險因素。此類風險的特點就是個別、偶然、突發,毫無規律可言,但同時也是少量的。如果其中某種風險因素大量和長期出現,並呈現規律的時候,它就有可能轉化為可預測性風險。
可預測性的風險是指商標絕對理由(合法性與顯著性)審查的差異,商標相對理由(相同與近似)審查的差異,不同行業不同商品或服務項目上審查的差異,對商標審查流轉周期的差異,可能存在其他的在先權益,商標審查政策趨向性,等等產生的風險因素。此類風險的特點是量多和常見、動態變化和有律可循,因此具有壹定的可預測性。但此類因素涉及廣泛,需要有豐富的法律理論知識,多年的商標實務經驗,深厚的綜合閱歷,由此點滴積累而成,如同天氣預報壹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