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人的名稱(也稱企業名稱)、地址發生變更,註冊人應當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這是法律明確要求的,也是出於維護商標管理秩序的需要。商標註冊人變更名稱和地址與轉讓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不轉讓商標專用權,後者轉讓。商標註冊人是商標法保護的主體,商標註冊人的名稱是商標註冊中的重要事項。如果商標註冊人的名稱發生變更而不辦理變更手續,將不利於商標主管機關及時掌握商標所有人的實際情況。此時,如果商標所有人以新名稱申請註冊原商標,很可能會因為商標註冊機關不知道註冊人名稱發生變更而駁回商標申請,不利於企業及時取得商標權,也難以保證。因此,企業名稱即商標註冊人名稱的變更雖然不涉及專用權人的變更,但註冊人也應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
商標註冊人的地址與其名稱壹樣重要。是商標管理機關在商標管理中需要掌握的事情。註冊人地址變更的,也必須及時申請變更。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和地址,應當履行壹定的程序。商標註冊人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商標局交送《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稱申請書》和變更證明。經商標局核準後,在商標註冊簿中變更相關內容,並發給註冊人相應的變更證明,予以公告。同樣,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地址的,應當將每份申請連同變更商標註冊人地址申請書和變更證明壹並提交商標局。經商標局核準後,在商標註冊簿中變更相關內容,並發給註冊人相應的變更證明,予以公告。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名稱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必須將其所有的註冊商標壹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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