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註冊是可以重名的。我國商標註冊是按類別保護的。壹般來說,壹個類別下又分為多個類似群組,各群組間的商品不近似。假如某人在該類的某壹群組申請了商標,那其它人就不可以在該群組上申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了,但可以在其它群組上申請相同的商標,這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七條 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