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註冊申請人的資格是否合法。主要包括申請人名稱和地址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申請的商標是否合法有效;
3.其他法律規定的登記表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對不打算使用的惡意商標的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