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步檢查和驗收
(1)商標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材料後,依法進行初步審查(稱形式審查),審查申請人的申請行為是否有效,是否具備受理條件,決定是否受理。
(二)實質性審查
實質審查是商標主管機關為確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符合註冊條件而進行的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商標是否顯著。
2.商標是否相同或相似。
3.商標是否違反禁止條款。
4.該商標是否有其他在先申請人。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天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壹種或者類似的商品上申請註冊,並且申請材料符合有關規定的,商標局應當通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機構補發《使用證明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提供標的物的使用證明,以較早使用的為第壹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