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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有什麽區別?

1)有不同的成分。企業名稱壹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商標只能由區別於他人提供的服務的顯著部分組成。

2)功能不同。服務商標只是區分不同的服務來源,而企業名稱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壹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商標,但壹般只有壹個企業名稱。

3)適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務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禁止的規定,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就可以不註冊使用,但沒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後,方可使用。

4)專有權的範圍不同。服務商標壹經核準註冊,在全國範圍內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只在指定區域享有專用權。

5)表現形式不同。服務商標的表現形式有文字、圖形及其組合。127;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達。

6)適用法律不同。各國規範企業名稱的法律差異很大,而商標則由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規範。

7)商標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或者被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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