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目前商標轉讓審查時間來看,如果遞交申請時,同時遞交了經公證的《商標轉讓申請》或《商標轉讓協議》,商標局約在6個月左右的時間核準商標轉讓,並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下發該證明後商標即可以立即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
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