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已經成為了壹個信息高速發展的時代,而商標基本上成為了企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當然商標轉讓確實也成為了很多人非常看重的,不過這確實也是壹個隱形的資產,相對來說,大多數的企業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妳會發現他們的這樣的壹些商標已經成為了無形的資產。在商標轉讓的過程當中,可能大家不了解的就是商標轉讓受理後能否使用,大概需要多少時間這樣的問題。
首先來說,商標轉讓需要時間:
1)所有的商標轉讓的持有者,基本上讓受讓方拿到原本的資料,壹般壹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能夠完成這種轉讓。
2)在商標轉讓的過程當中,只要提交了相關的轉讓過戶申請,那麽幾個月左右的時間就能夠下發壹系列的受理通知書了,而且在經過了幾個月左右就能夠下發相關的核準轉讓證明,這樣的話,在轉讓的過程當中的完成時間大概也就需要十個月左右,整個流程也就是申請和受理,緊接著要接受相關的審查和公告,然後再有這壹系列的轉讓證明。
3)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日內發《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自確立轉讓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註冊證》壹並使用。《核準商標轉讓證明》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如果著急使用的話,在轉讓期間也可以和轉讓放商議,用合同的形式許可自己先使用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