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聲明公證主要是辦理商標轉讓聲明或轉讓合同公證,明確權利交易主體,推進有關事項審批速度。其次,是為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專利許可使用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辦理公證,逐步深入為知識產權融資行為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知識產權(主要是商標權和專利權)質押合同公證。
由於公證書在證據效力上具有優勢地位,便於解決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隱蔽性強和權利人舉證難問題,當事人申請公證機構對證據進行保全的情況隨之增多。實踐證明,通過公證機構收集、固定和保存證據,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供的證據將更加真實、準確、全面和充分,有利於當事人在糾紛解決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有利於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審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