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商品條碼應具備以下條件:
1、凡在我國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具有營業執照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均可申請註冊中國商品條碼廠商識別代碼(以下簡稱廠商代碼)。
2、在商品上使用註冊商標的企業,申請註冊中國商品條碼廠商識別代碼,原則上應擁有商標註冊權;合法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單位,只有在不違背商品編碼壹性的前提下,方能申請註冊中國商品條碼廠商識別代碼。
二、商品條碼申請程序:
1、企業向中國物品編碼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或其分支機構索取中國商品條碼廠商識別代碼註冊申請書,按規定填寫完整。
2、企業應提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取得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商標註冊證明(如商品上不使用註冊商標,企業應出具證明),並與廠商代碼註冊申請書壹起送交中心或其分支機構。
3、企業交納有關費用。
4、註冊完畢,中心將廠商代碼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並向企業頒發《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
5、中心將對企業及其註冊的廠商代碼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