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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解釋

商鞅釋義商鞅(約公元前390- 338):戰國時期的政治家。愛國。真名叫公孫。秦孝公任命他進行政治改革。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頒布了兩部新法:獎勵農耕和織布;廢除貴族繼承,根據軍事成就的大小給予爵位;實行坐法;建立郡縣制;廢棄井田制,允許土地出讓;據丁男征;統壹計量制造。這次改革為秦盛強奠定了基礎。因封地在商(今陜西商縣東南),故名,稱商鞅。蕭公死後被誣陷,死於分車。他是《尚軍之書》的作者,現在有24篇文章。

單詞分解

解釋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壹起策劃,壹起討論,壹起討論。討論壹下。討論壹下。同意。深思熟慮討論(考慮)。互相商量。咨詢。協商。談判。生意:生意。商店。生意。商品。商標。古代指行商(商賈為“賈”),後來泛指做生意的人,也是鞅的解釋。在古代,鞅在拉馬的時候,在馬的脖子上套了壹層皮。鞅【牛的鞅】牛拉東西時戴在脖子上的工具。激進: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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