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標識系統的中英文對照應符合采購單位和國家規定的標準。法規中未規定的相關譯文需經采購單位和鑒定公司確認,所有鑒定標識中的中英文信息和顏色需在生產前提交采購方確認。
2.成品商業標識系統的表面,無論是原表面還是其他漆層,均不得有損傷或劃傷。
3.商業標識系統的圖形應當按照國家規範和標準制作。
4.所有商業標識系統都應考慮安裝和維護的方便性。要保證拆裝方便,安裝牢固。商用識別系統識別牌的螺栓安裝掛件應做防腐處理。所有商業標識系統的安裝需要與其他設施密切配合,以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
5.商用打標系統使用的激光切割部分不應有金屬屑、毛刺等雜質。
6.商業標識系統本身的各種金屬部分的輪廓,連同內部的鋼骨架,應滿足國家關於風荷載的設計要求。保證實力。識別標誌的封閉處應防水。
商業標識系統的生產需要專業的標識生產廠家來操作,這樣才能避免壹些潛在的問題和麻煩,做出最好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