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在提交國際申請前,必須首先在本國知識產權局取得商標註冊或提交註冊申請。該註冊或申請稱為基礎商標。之後可以通過本國知識產權局提交國際申請,該局將對妳的申請予以證明,並交至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2、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審查的商標文件將登記在國際註冊簿中,並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商標公告》上公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會給妳發送國際註冊證,並通知妳希望自己商標獲得保護之地的所有知識產權局。要註意的是,國際註冊的保護範圍在程序的這個階段還是未知數。只有在妳為商標尋求保護之地的知識產權局進行實質審查並作出決定之後才能確定。
3、由被指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知識產權局進行實質審查,希望商標獲得保護之地的各知識產權局會在12個月或18個月內,根據各自的立法作出相應的決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在國際註冊簿上記錄各局的決定並通知商標申請人。如果某個知識產權局全部或部分拒絕保護(駁回)妳的商標,該決定並不影響其他局的決定。針對駁回決定,可以根據有關立法直接向該局提出復審。如果某個局同意保護妳的商標,會發出給予保護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