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的申請人以瑞士法郎支付統壹的費用,或者申請人可以根據馬德裏議定書支付單獨的費用,而不必向每壹個涉及保護的國家逐壹支付費用。此外,根據《馬德裏協定》和《馬德裏議定書》的有關規定,馬德裏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人不經過代理人,直接向申請人所在國的商標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從而節省了壹筆代理費。從金額上看,註冊費用遠低於各國申請註冊的費用,壹般包括該國的商標註冊費用、商標代理費和翻譯費。
節省時間
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之日起,壹般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才能獲得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證,前提是手續齊全,並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根據《馬德裏協定》和《馬德裏議定書》的相關規定,在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之日起12個月(馬德裏協定)或18個月(馬德裏議定書)內,馬德裏商標註冊申請人指定的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有權駁回這種領土延伸的商標註冊申請,也就是說,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需要在12個月或18個月內能夠這樣做。
簡化事情
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可以不委托國內外代理人,直接向國內商標申請註冊;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填寫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書,指定壹個或多個國家在壹類或多類商品和服務上申請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