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是人的法定稱謂。根據民法通則,自然人是公民。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也就是說,任何中國公民都有申請商標註冊的權利;當然,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2.法人
《民法通則》對“法人”的定義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3.其他組織
其他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根據《商標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可以根據其所在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其申請手續視同國內申請人;但是,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國家承認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
需要註意的是,雖然《商標法》只提到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但實際操作中,其他外國組織也可以申請。除單個申請人外,根據《商標法》第五條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 * *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 *享有並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 *申請人可以全部是國內申請人,也可以全部是國外申請人,或者既有國內申請人也有國外申請人。
實踐中,港澳臺地區的申請人參照“外國申請人”在我國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