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主要涉及《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易於識別,並且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第壹,如果妳的商標是完全原創的,不涉及侵犯他人在先權利,那麽妳先申請,別人不太可能成功。最多就是立案審核程序。
第二,如果妳的商標本身抄襲或者使用了別人的作品,那麽只要妳出示相關證據,很有可能妳的商標是無效的。
順便還可以通過商標進度查詢app隨時查看自己的商標,自動檢測商標狀態,隨時監控是否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