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在堅持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還強調使用在先的正當性,防止不正當的搶註行為。商標專家講解商標法第31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2.自願註冊原則是指商標使用人是否申請商標註冊取決於自己的意願。在自願註冊原則下,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註冊的商標,可以在生產服務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馳名商標除外。
在實行自願註冊原則的同時,我國規定了在極少數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實行強制註冊原則,作為對自願註冊原則的補充。目前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只有煙草制品,包括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使用未註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禁止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