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初的品牌名稱不是奧林巴斯,而是“TOKIWA”。
“TOKIWA”這個名稱由來於公司創始人山下長(Yamashita Takeshi)曾經工作過的公司“常盤(TOKIWA)商會”。當時,常盤商會向株式會社高千穗制作所出資,並負責產品的銷售工作。
標識的中央標有“TOKIWATOKYO”的字樣。其上部的設計字樣“G”和“M”被認為可能是取自常盤商會社長松方五郎氏姓名的開頭字母。
1921年2月,“奧林巴斯”作為品牌名稱開始被使用。
此標識原本是使用在顯微鏡等產品上的標識。之後,在照相機的商品目錄和廣告中也使用了此標識。直到現在,“OLYMPUS TOKYO”這個商標仍然被繼續使用著。
此外,上述標識中的“TOKYO”這個字樣有壹段時期曾被“OIC”所代替。OIC是由當時的公司名稱“奧林巴斯光學工業株式會社”中的“光學工業株式會社”的英文名稱“OPTICAL INDUSTRIAL COMPANY”的開頭字母組成的。型號為“GT-Ⅰ”“GT-Ⅱ”的內窺鏡就使用了這種標識。 標識下部的黃線“光學數字圖案”表現出光的形象和“數字技術”所擁有的無限的可能性。它象征著光學數字技術和奧林巴斯充滿活力的創新體制。
這個“交流象征”,表現出了奧林巴斯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