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了商標之後加盟費是可以收取的。
收加盟費招商加盟活動,法律上稱為“特許經營活動”。通常說需要加盟資質或特許經營資質,也就是需要在商務部進行特許經營備案。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招商加盟還需要具備“兩店壹年”的條件,就是具有兩個直營店,連續經營壹年以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壹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