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澳大利亞目前采用的是註冊在先原則,兼顧使用在先,或者說以註冊在先原則為主,以使用在先原則為輔。
3、澳大利亞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防禦商標、顏色組合商標,立體商標、氣味商標和聲響商標的註冊申請。
4、澳大利亞采用的是《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5、澳大利亞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馬德裏議定書》,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