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各國的商標管理機構各不相同。美國由專利商標局管理商標;日本的商標管理機構為特許廳,歸屬於通商產業省;巴西的工業產權局負責商標註冊管理工作;英國由專利、設計和商標總局局長掌管商標註冊簿。
我國的商標管理實行集中註冊、分級管理的體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主管全國的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制定商標政策、商標法規,指導和協調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商標管理;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本轄區內的商標事務進行管理。這樣的管理體制既維護了商標法規的嚴肅和統壹,使全國商標註冊管理工作統壹化、標準化,又使地方各級商標管理工作得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