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請人是非中國澳門居住或成立的,須委托本地專門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①商標圖樣;
②類別及具體商品項目;
③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④經公證的委托書;
⑤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原件。
註:
1.中國澳門采用尼斯分類第9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也接受尼斯分類的大標題商品和服務的描述。
2.同壹申請人申請多件商標僅提供壹份經公證的委托書即可。如申請人要求委托書中必須顯示商標圖樣,則按照商標圖樣的個數分別準備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