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化妝品標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化妝品標簽上應當明確標註化妝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生產批號和限用日期。
第十壹條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明凈含量。凈含量的標註按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執行。液體化妝品以體積表示凈含量;固體化妝品按質量標註凈含量;半固體或粘稠狀化妝品,凈含量應以質量或體積表示。
擴展數據:
《化妝品標簽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化妝品包裝(容器)最大表面積大於20平方厘米的,化妝品標簽中強制標註內容的字體高度不得小於1.8mm..除註冊商標外,標識中使用的拼音和外文字體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
化妝品包裝(容器)最大表面積小於10平方厘米,凈含量不大於15克或15毫升的,其標識可以只標明名稱、生產廠商名稱和地址、凈含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生產批號和有效期。產品有其他相關說明材料的,可以在說明材料上標註其他應當標註的內容。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
人民網-如何安全儲存和使用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