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未註冊商標,但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是除授權的以外,與官方標誌、檢驗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免檢產品標誌”等各種未註冊商標;
四是與紅十字、紅新月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未註冊商標;
第五,帶有民族歧視的未註冊商標;
第六,誇大宣傳,具有欺騙性的未註冊商標;
第七,有害於社會公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如:有害於社會公德的不文明詞語被用作“傻X”,或者政治敏感詞語(這個不詳細,大家都知道),或者含有對宗教、種族、政黨等有害的元素等。;
第八,含有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的未註冊商標,但不會對公眾產生商品原產地誤導的除外。
以上是商標審查中的壹些最基本的規則。說白了,不能碰的紅線,越過了就必然被駁回,所以我提醒大家在命名或者註冊商標的時候要避開。如果不清楚,可以來找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