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設點
(1)樓板應在施工後期鋪設,不得交叉施工。鋪設完成後,應盡快打磨、上漆。以免弄臟地板或因潮濕而變形。
(2)地板在鋪設前應在鋪設現場開箱堆放1 ~ 2天,以適應環境,避免鋪設後的脹縮變形。
(3)鋪設時應采取防潮措施,尤其是底層地板等潮濕的地方。防潮措施有塗防潮漆、鋪防潮膜、使用床品寶等。
(4)龍骨應平整牢固,不得用水泥加固。最好使用膨脹螺栓和膨脹釘。
(5)龍骨應選用落葉松、六安等握釘力強的木材。龍骨或毛地板的含水率應與地板接近。
龍骨間距不宜過大,壹般不超過40厘米。地板兩端應固定在龍骨上,不得留白,每根龍骨上必須釘釘子。不要使用水基膠水。
(6)地板不能鋪得太緊,四周留有足夠的伸縮縫(0.5 ~ 1.2 cm),也不能鋪得太寬。如遇較寬場合,應分開切斷,再壓銅條過渡。
(7)門廳、衛生間、廚房等地面與石材地面的交接處應有徹底的隔離和防潮措施。
(8)地板色差在所難免。如果對色差要求較高,可以提前排序,采用漸變的方法,減少視覺上的突變感。
(9)使用過程中避免用水沖洗,避免長時間太陽暴曬和持續空調直吹,防止雨林和硬物在窗邊碰撞摩擦。為了保護地板,漆面可以打蠟(從保護地板的角度來說,打蠟比噴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