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形式審查:商標註冊人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後,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授權委托書等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符合要求的,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商標實質審查:根據法律規定,審查商標是否可註冊,是否與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是否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對於實質審查未通過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的期限內提交審查意見,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不予保留。
3.商標公告:經審查,審查員認為商標申請可以受理,將在巴西官方商標公告上發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個月為異議期。
4.註冊核準:經異議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予以註冊,發給註冊證。整個申請過程順利(如果沒有拒絕、反對等情況。)大概需要36-4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