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必須嚴格遵守法規,統壹執法。
壹、制服範圍及發放標準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制服主要發放給所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人員。
為減少重復和浪費,原則上發放方式為:原工商系統現有執法人員制服不再發放,更換新標識;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執法人員將穿上新制服和新標誌。
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配和調撥。
更換標準原則上為:每季度首次發放兩套執法制服,每兩年發放壹套;夏季將首次發布上限,每兩年更新壹次。兩套市場監督管理標誌首次發放,每兩年更新壹次。
二、換藥時間,並組織實施。
1,2016 3月1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推出新的執法制服,佩戴統壹標誌。
2、新制服由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由當地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公正、透明的招標,選擇面輔料、服裝生產廠家。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按時完成換衣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