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
營業稅及附加的構成:
1.銷售征收消費稅的產品;
2.提供對外運輸服務計算的營業稅;
3.計算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4.資源稅產品的對外銷售。
計算分類
1.營業稅有九個稅目: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適用3%的稅率;金融保險、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適用5%的稅率,娛樂業適用5%至20%的稅率。但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推進,交通運輸稅,郵電稅中的郵政,服務業稅中的倉儲廣告,無形資產稅中的商標權轉讓、著作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停止了。
經濟核算
營業稅金及附加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本科目核算企業與營業收入有關的各項業務經營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企業的營業稅及附加應按月計算。月份終了,企業應按規定計算各種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