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海底撈擔心有人註冊跟海底撈相似的品牌名,吃海底撈這個品牌的紅利,所以為了禁止有人鉆空子,利用海底撈的名聲賺錢,海底撈將跟自己相似的的商標都申請了,例如池底撈、海底撿等。同時這也是海底撈公司對自己品牌的壹種維護,不讓有心之人利用和海底撈相似的商標去開火鍋店,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破壞海底撈的名聲。
其實這也是大品牌之間的無奈之舉,盡管有我國相關的商標法保護品牌權益,例如我國2019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中的第十三條中說道:?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但當壹個品牌做大做好擁有好品牌之後,就會有人利用各種方法趁虛而入,讓人猝不及防。只有花錢將與自己品牌相近的商標都註冊完,用錢來保護自己的品牌名聲。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品牌而打官司,有在法庭上得到解決的;還有無法勝訴的,法律也對這種鉆空子的註冊商標法束手無策。說明我國在商標註冊這壹方面,對相同商標的註冊上,仍然沒有完善,還存在著壹些問題,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國家的商標法壹定會更加完善,保護著各品牌商標的權益。品牌之間不再如此小心翼翼的保護著自己的權益。
除了海底撈這種大品牌做出相關的舉措之外,還有六個核桃、老幹媽等品牌也申請了自己的相似品牌,例如老幹媽公司申請了老於媽、老千媽等。這些名字讓人看了忍俊不禁,卻也感嘆品牌商標的名聲維護著實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