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主管機關應當先指定審查員對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審查。
2.按照商標審查辦法,審查員應當首先進行程序性審查,即審查申請內容和費用文件是否齊全。文件有錯誤、遺漏或者不完整的,審查員應當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程序審查完成後,將根據商標審查標準進行實體審查,檢查商標圖案是否具有正面要素(可識別性),沒有負面要素(不得註冊的特殊規定,如與他人商標近似)。
4.經審查認為合法的,應當將核準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並在商標局的公報上予以公告。
5、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後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
6.按照目前的做法,從收到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大約需要八到十個月的時間。
7.核準後,在《商標公報》上公告三個月。有人反對嗎?
8.公告三個月無異議才開始註冊,大概壹個半月後發放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