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來講,商標是有必要申請版權登記註冊的,尤其是與內容相關的商標。具體原因如下:商標註冊成功之後,只代表了商標所有人在商標使用方面會收到相關法律的保護;與成功註冊的商標相關的名稱、內容如果涉及到版權的,如果沒有進行版權登記,容易被他人非法使用,不方便維權;及時對與商標相關的內容進行版權登記,有利於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障體系;對成功註冊的商標進行版權登記有利於提升知識產權的價值。所以說,成功註冊商標之後,及時申請版權登記對於自身的知識產權是有好處的。壹般情況下,如果申請商標的系圖樣,壹般可以登記為美術作品或者攝影作品;由於商標申請周期較長,為避免被他人搶註,因此很多人在商標申請前都會進行版權登記來保護自己的原創作品。我國《商標法》規定,如果別人用妳的作品進行商標註冊,那麽我們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在條件充足的情況下,建議將商標申請註冊後同時進行版權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