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鏈:又稱自願鏈或自由聯盟。日本將其定義為:分散在全國各地的眾多零售商,既保持各自的獨立性,又締結永久的連鎖關系,使購買商品等事業被同化,以達到* * *享受規模效益的目的。其顯著特點是各連鎖成員具有法人資格,保持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並向總部繳納加盟費和引導費。連鎖總部利用規模優勢,統壹組織商品采購,協調各方面關系,為所有成員提供有用信息,降低所有連鎖成員的運營成本。
*加盟連鎖:又稱契約連鎖、契約連鎖、加盟連鎖。中國大陸將其定義為:特許經營是指被特許人授予自己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商業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根據合同規定在統壹的經營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被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加盟商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保持獨立經營、獨立核算,在經營內容、服務方式、外觀裝修等方面高度統壹。加盟商彼此無關,只是和總部有關系,但必須在契約的規則下形成加盟商統壹經營的外在形象,才能達到聯合經營的規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