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跨類目經營限制,壹級類目是不能經營耳機類目的。
(壹)旗艦店、專賣店,持有商標註冊證的品牌,可以申請其商標註冊證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大類;持有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品牌,不允許跨天貓經營大類。同壹大類下可根據相應的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申請天貓壹級類目。
(二)專營店,不允許跨天貓經營大類;天貓經營大類,詳細請參考《天貓經營大類壹覽表》。
擴展資料:
天貓招商標準:
第三條 商家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和信息。
(壹) 請務必確保您申請入駐及後續經營階段提供的相關資質和信息的真實性(若您提供的相關資質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授權書等,請務必先行核實文件的真實有效性),壹旦發現虛假資質或信息的,您的公司將被列入非誠信客戶名單,天貓將不再與您進行合作;
(二) 商家應如實提供其店鋪運營的主體及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代理運營商、實際店鋪經營主體等信息;
(三) 天貓關於商家信息和資料變更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但商家如變更第二款所列信息,應(提前十五天)書面告知天貓。
第四條 天貓暫不接受個體工商戶的入駐申請,亦不接受非中國大陸企業的入駐申請。
百度百科-天貓招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