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違反商標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應當立案。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