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收費依據:原國家計委、財政部JJ[1995]2404號文件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NDRC[2015]2136號文件公布。
商標註冊費用如下:
600元(1接受商標註冊費)(僅限本類目10商品。超過10的商品,超過1的商品每件收取60元)。
2 .接受集體商標註冊費3000元。
受理證商標註冊費3000元。
4.補發《商標註冊證》的費用為1,000元,其中包括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
註冊商標轉讓受理費1000元。
6 .接受商標續展註冊費2000
受理續展註冊延期費7 500元
8受理商標評審費1500
9商標異議費1000元
10改簽費500
11該註冊商標的認證費為100元。
12商標註銷費1000
13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費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