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
論表演藝術家的表演權、錄制權和廣泛傳播權:
關於人類在所有領域的發明權;
關於科學發現權;
手工藝品設計權;
與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制造商名稱和其他商業標記有關的權利;
與防止不公平競爭有關的權利;
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的智力創造活動產生的所有權利。
虛擬人物的創作過程屬於智力活動過程,符合知識產權的定義,因此屬於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