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采取的是尼斯商品分類,即商標分類表。商標或服務分類總***為45個類別,其中商品有34類,服務有11類。
2014年5月1日,我國正式開始實行新的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指出我國采取“壹標多類”的商標制度,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標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無需重復多次進行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