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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商品標簽上標註兩家委托方公司合適嗎?

這肯定不合適啊,兩個委托方屬於同行競爭關系,就算市場不在壹個地方,也不可能想看到競爭對手的信息出現在自己產品包裝上。另外這樣做也有法律問題,委托方只能用自己相關的品牌信息,不能用另壹委托方的信息,商品上出現其他公司的信息可能構成侵權,數量大了是可能入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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