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又稱專有性或壟斷性,是指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獨占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