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德國聯邦政府保證不對文件內容負責。在核實文件上公證律師資質真實無誤後,再次蓋章或簽字確認。
3.中國駐德國大使館進行領事認證,不對文件內容負責。主要是確認公證律師和外交部官員在文件上簽名或蓋章的真實性,然後在文件上蓋章或簽字確認。以公司名義註冊商標,涉及國內法院案件等。
德國公司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在工商部門註冊時,如果在中國沒有德國公司的註冊信息,需要提供德國公司的認證文件,證明該公司在德國是真實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