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質性審查:商標局會根據商標法對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是否與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原由。
3.審查過程中可部分批準或部分駁回:根據本法規定,在審查階段審查官可提出讓申請人放棄商標的部分權利,在審判階段法官也可以提出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