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即該公司構成以下侵權違法行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並足以造成誤認。 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即: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該公司以上行為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認該公司產品是"茅臺"酒系列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