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案件原告撤訴後,符合條件的,可以再次提起訴訟。法院準許原告撤訴後,原告以同壹事實和理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實發生了變化或者出現了新的證據,可以再起訴。允許撤訴的決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銷原允許撤訴的決定,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