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食品,即符合伊斯蘭“清真”標準的食品。清真食品是指符合回族“四大特產”和其他少數民族飲食習慣,符合清真要求的飲食、副食和食品,稱為清真食品。清真食品、清真副食品、清真食品簡稱“清真三食品”。此外,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專用運輸車輛、專用計量器具、儲存容器、加工(儲存、銷售)專用場地應當保證專用,不得運輸、稱量、儲存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嚴格來說,任何不符合上述標準的都不是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