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在商標權質押期間,公司能否繼續使用該商標?

在商標權質押期間,公司能否繼續使用該商標?

可以使用,而且必須使用。《擔保法》第79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這壹規定明確了我國商標權質押采用的是登記生效原則,是不必轉移對商標權的占有的。因此,商標權利人仍然享有商標專用權是由商標權自身的屬性所決定的。

  • 上一篇:有商標可以做加盟嗎
  • 下一篇:長沙博雅空調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