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證書電子版發放給代理機構,不得隨意下載。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但是,根據現行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