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本類主要包括繩纜及帆篷制品,襯墊及填充料和未加工的紡織用纖維原料.
尤其包括:用天然或人工紡織纖維、紙或塑料制成的纜和繩.
某些專用網和袋(查閱按字母排列的分類表);尤其不包括:樂器弦(十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