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商標法》第三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1998年12日第壹次修訂版)第二條的規定,國內申請集體商標的商標註冊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範圍為:
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2)應具備的條件為:
A、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B、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同時還應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說明申請人對其指定註冊的商品或服務上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證明文件。該主管部門壹般指中央或省級以上的業務主管部門。
C、必須制定所申請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證明商標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