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中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期限是不同的。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為10年,外觀設計為15年。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是無限的,自然人作品的發表權和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及其死後50年;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采用直線法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不得少於11年。作為無形資產的投資方或受讓方,相關法律或合同對使用壽命有規定的,可按照規定或約定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企業整體轉讓或清算時,允許扣除購買商譽的支出。